德庆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报 工作阶段性情况通报
德庆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2021年度
年报工作阶段性情况通报
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对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实施2021年度工作报告。现将阶段性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3月25日,我局印发《德庆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的要求,今年社会组织继续实施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12月31日前在德庆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6月30日前为有效填报提交时间,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满2年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153家,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24日,已注销社会组织 3家,实际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150 家,已完成年度报告的86家、已提交报告待审核的 7家、已退回待补正的5家。年报填报率仅为65.3%,请未完成年报工作的社会组织尽快填报,按要求在6月30前完成年报工作;正在办理注销登记的请在7月20日前完成注销事项。逾期不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社会组织年报完成情况表
点击查看:20220627031303586.xls
德庆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